不當租賃官舍 議員要求追回公帑與終止契約
鄭杰\臺中報導 政黨輪替後,臺中市政府秘書處104年在「沒有科目」、「沒有預算」情況下,仍然為前副市長、也是現任教育部長潘文忠、副市長林陵三、秘書長黃景茂租賃豪宅官舍,費用共計108萬9483元。7月份出爐的「臺中市104年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已「減列不准核銷」。市議員黃馨慧、李中今(7日)審計報告質詢提議,所有租賃官舍於年底終止契約、104年「不當租賃」公帑,請三位官員自費,於一個月內繳回市庫。 台中市議員黃馨慧表示,全省有3萬餘處職務宿舍,秘書處沒有按「臺中市政府宿舍管理要點」第七點,租賃前先行文向「其他管理機關申請移撥或借用首長宿舍」就逕自在「沒有科目」、「沒有預算」情況下,公帑每月3萬替首長租豪宅宿舍。事證明確,市府未依規辦理,公帑應該予以追回市庫,以符合「公平正義」。 台中市議員李中認為,官員若不願意住公有宿舍,自己也有能力租屋,卻一定要違法租賃,秘書處顯然有圖利自肥。並且,監察院向市府調閱租賃官舍資料,被台中市政府秘書處拒絕提供,嚴重影響監察院調查,到底在遮掩什麼? 市議員黃馨慧、李中提議,要求市府所有租賃官舍須於年底終止契約。另外,104年「不當租賃」公帑,三位官員請於一個月內自費繳回市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