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永傳處長錯無可逭
《我見 我聞 我思》李邁 專欄 本次專欄「舞台」為各位觀眾呈現的「短劇」係前兩齣《教育部會計處長黃永傳爆惹非議》及《黃永傳處長代誌卡大條》的續集,「戲碼」的主人翁照舊禮聘情商由黃永傳處長擔綱領銜,劇情的內容仍然是圍繞著黃「大掌櫃」一手導演的拖棚「歹戲」。 本齣「曲目」為何以「錯無可逭」為標題,適值參演的男女主角尚未「粉墨登場」敲鑼開幕之際,有必要先為各位現場觀賞的嘉賓,拽文賣弄導覽解說一番: 「錯無可逭」這四個字,乃是「罪無可逭」一詞的傳借,因鑑於黃永傳處長在本齣充滿非議頻遭詬病「問題劇」的大膽賣力演出當中,雖未曾犯罪但卻鑄成大錯,茲為「譁眾取寵」增添戲劇張力,故而擅將「罪無可逭」一詞轉換成為「錯無可逭」。 「逭」這個字彙,是一個瀕臨滅絕的古老文字,目前當下僅僅在一些艱澀的法律文書中尚被沿用,或在一些老學究的案牘中略見芳蹤,惟在時尚流行的言論文詞中,已幾趨式微鮮少通俗了。 「逭」這個字常常會被誤解為是「饒恕」「寬宥」之意,為什麼會被做出如此的謬釋?究其原因可能是「逭」這個字在實際的造句運用上,僅僅只見「罪無可逭」一詞,一談起「罪無可逭」就不免讓人產生小說情節與戲劇場景上的聯想-「在明鏡高懸的大堂上,罪孽深重腳鐐手銬的涉案囚犯,面對鐵證如山的確鑿證據,非但不俯首認罪跪地求饒,反道是抵死狡辯大喊冤抑,而堂上端坐的威儀判官,不但不為所動施以憐憫,反而執法如山絕不寬貸,如此這般的畫面,自然而然非常合理地將「逭」這個字眼,錯誤引導成為了「寬恕」「原諒」,於是乎「罪無可逭」一詞,則被錯誤地詮釋為「犯了不可饒恕的罪過,或罪衍重大不可原諒」。 事實上,「逭」這個字眼與「避」這個字是同義字,「逭」正確的字意,應該是避免或是逃避,所謂「逭暑」其意即為避暑;所謂「逭死」其意則為避免逃避死亡;所謂「逭咎」其意可為避免罪過;所謂「逭徭役」其意係為逃避兵役、勞役或雜役;所謂「逭賦稅」其意就是想逃漏稅捐了。 本篇以「黃永傳處長錯無可逭」的「戲曲」,其中的「錯無可逭」具有兩個層面的意義: 其一層為黃永傳處長所犯下的錯誤,原本是可以完全避免的,只要適時放下身段,拿出風度雅量承認疏失,並立刻予以更改補正,一切問題均會煙消雲散迎刃而解,所謂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不正是這一層道理嗎? 其二層為黃永傳處長於犯下人事調動上的程序瑕疵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