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日前接獲台中市議員江和樹轉民眾反映,台中市烏日區溪南東段土地遭掩埋建築廢棄物;環保局隨即派員稽查,因現場設有圍籬且大門深鎖無法進入,現勘後以空拍機進行監控蒐證、並持續追蹤,昨(21)日發現現場有人作業立即進場稽查,並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查獲承租土地的清除業者非法處理廢棄物,且土地所有人之關係人涉有違法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行為,分別依違法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及4款規定移請檢警偵辦。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為杜絕環保犯罪案件,檢警環等機關已組成聯合查緝機制多年,事業單位廢棄物一定要交由合法的清除處理機構清理,同時也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行政刑責,依法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長陳宏益也說,特別感謝江和樹議員即時提醒,環保局將責成業務單位立即改善,並建立預警機制。 環保局提醒,土地出租人勿貪圖小利而因小失大,請務必慎選租賃對象及確認承租用途,並加強巡視,善盡「土地管理」責任,避免土地或廠房遭非法棄置。民眾若發現重大環保污染情事,可利用環保局報案專線04-23280380或免付費專線0800-066666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