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訴、市府回應》星光實驗教育機構相關檢舉 中市教育局已介入調查
讀者投訴,市府教育局回應如下: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於109年8月17日核准星光實驗教育機構立案,其中核定學雜費收費標準為國小教育階段每學期11萬3000元,國中教育階段每學期13萬5000元。 教育局表示近期接獲家長諸多陳情,如招生宣傳、教學及教材、收退費及疑涉相關霸凌等爭議情事,其中收退費部分,教育局已先分別於7月21日及10月6日函文機構,要求限期辦理超收款項之退費,目前接獲部分家長已獲得退費,其餘家長,教育局將於近期內盡速釐清協助退費事宜。 並就有關疑涉霸凌事件,要求該機構進行通報並依規辦理,確保學生權益。 另教育局目前已由實驗教育審議會委員、律師、會計師、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小組,到機構進行調查,透過訪視、調查,針對缺失除進行輔導並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最重可廢止其辦理實驗教育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