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會第二屆第一次定期會今天開議 閒雜人不能進入議事廳
鄭杰\文 臺中市議會第二屆第一次定期會第一次會議今天開議。 秘書長宣布,議事廳除了議員及媒體記者外,「閒雜人」不得進入會場」。事實上,議會開議時議員是主角,但主角總不能唱「獨腳戲」,是得要有「配角」、「跑龍套」者來配合主角演出一齣好戲碼,而官員、議會員工則是扮演了這個角色。 官員,議會員工是「閑雜人」嗎?能進去議會者,不是議員就是官員,要不就是媒體,當然議會員工本來就在議會上班,有識別證出入,而一般民眾要進入議會也要申請旁聽證,不是說閒雜人即可進入的。問題是當議員有事要找官員時,是議員走出會場,還是官員進入會場? 這道「不能進入議事廳」的命令,讓府會聯絡官員不知所措?因為閒雜人事否在指自己?萬一議員找人時,要不要趨近到議員座位旁接受指示處理問題? 不過,官員也不要想太多,議員有事找當然可以進入議事廳,秘書長說的禁止閒雜人入內,應該是指沒事不要進入議事廳,避免會場問政受到干擾、影響秩序,這是對議會的尊重,秘書長基於議事運作的順利與會場秩序的職責,出發點與立意良好,是有必要如此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