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市府不斷賣市地?事實上議員有所誤解
《有聞必發、來稿照登,惟內容非本社立場》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於5月28日標售之土地,為太平新光區段徵收配餘地,屬於自償性基金財產,性質與一般市有財產不同,依法辦理標售盈餘均撥入實施平均地權基金,用於挹注市政建設所需。 今(20)日市議員江肇國在市議會政總質詢時,關心市府不斷賣市地,甚至賣掉太平產業園區用地,沒有盤點各區需求就賣地。 對此,地政局表示,太平新光地區區段徵收配餘地8.6公頃,前市府擬規劃變更為創新產業專用區,目前仍在都市計畫草案研擬階段,未來將改朝「低碳創業生園區」方向規劃,與市府經發局現正執行中之「太平產業園區」為不同計畫,兩者不應混淆,經發局也已盤點臺中市產業用地需求,並積極推動相關產業園區開發計畫。 地政局強調,區段徵收配餘地屬自償性基金財產,與一般市有財產不同,其處分方式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5款規定,得予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 地政局說,5月28日辦理之土地標售作業係依法辦理,標售所得將全數撥入實施平均地權基金,用於充實市政建設、弱勢族群補貼或其他社會福利。 《點相片清晰呈現;點閱廣告做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