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杰◎臺中報導 中火10部機組許可證明年到期,台電卻未落實生煤自治條例規定,目前規劃明年整年度生煤用量僅降至1,260萬噸。對此,台中市政府表達強烈遺憾,並再度祭出限期令,重申生煤條例是以「生煤用量」作為減煤四成的計算基準,要求中火從近年最高用量1839萬噸降至1,104萬噸,明年1月25日前未落實,依法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 今(11)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陳超明、立委沈智慧、陳曼麗等人一同考察中火汙染改善與發電機組規劃,副市長楊瓊瓔代表市長盧秀燕出席,議員楊正中、李中、顏莉敏、黃馨慧、吳瓊華等人皆到場關心。台電簡報時指出,中火將以生煤「許可量」為基準,從2100萬噸減煤四成,估計109年降至1260萬噸以下。 對此,環保局強調,市府105年1月26日公布施行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透過許可證展延及異動時機,明定以「生煤用量」為減煤四成計算基準,並載入許可證中。市府日前已函文提醒台電應遵守規定,中火10部機組許可證,明年1月25日前,需將生煤用量降至1,104萬噸,若未落實,依法最高可開罰2000萬元。 「不要再打烏賊戰!」楊副市長則表示,自己以非常沉痛的心情來說明,她質疑台電遭查獲廢水超標,既然現在可不排放廢水進行改善,過去為何要排放,現在才做根本來不及。她更指出,中火遭查獲廢水7次超標,若非市府查獲,現在汙水恐源源不絕、持續排放,這叫市民情何以勘,強調中火「汙染就是汙染」,與用電無關,請台電不要再打烏賊戰。 楊副市長強調,今年10月1日,中央環評審查小組已通過中火新增兩部燃氣機組,將於12月送大會審查,此事就連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立委都不知情。為捍衛市民健康,市府絕對會有作為,不僅將藉生煤條例嚴格要求台電減煤4成,也絕對會嚴陣以待,每日監控汙染排放,若違規將立即開罰,絕不寬貸。 另外,有關台電公司提到中部地區108年今年到10月底止,有81%天數需依賴北部與南部電廠跨區支援供電。對此,市府譴責中火蓄意誤導,中火近期多部機組停機主要是為改善廢水超標,不得已情況下所做出的替代措施,並非自主友善降載。 環保局也指出,近兩年通霄、大林、林口陸續有燃氣複循環機組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加入運轉發電,估計增加發電量足以取代中火將近一半的發電量,可挹注填補中火減煤的電力缺口;總統蔡英文及經濟部長沈榮津也曾於10月份公開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