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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0年5月23日 星期六 下午1:18:00 [GMT+8] 區長您好,到現在區長您回公所時還看到同仁在加班,難道業務一定要一個禮拜沒休息的辦到底嗎? 適用勞基法的非正式人員固然不能連續上班。 但正式人員就因為他們不適用勞基法不會違法就可以連續上班,這個體制也太奇怪了吧? "正式人員要的是休息" "正式人員要的是休息" "正式人員要的是休息" 因為很重要所以重複3次。 回覆刪除 匿名2020年5月23日 星期六 下午2:05:00 [GMT+8] 大家都敢怒不敢言,這種情況不只區公所,謝謝社長讓大家有發聲的管道。 回覆刪除 Unknown2020年5月23日 星期六 下午12:06:00 [GMT+8] 社長好,弄假成真,公務員特殊業務加班是領加班費的,不是用補假,很多公務員會很失望的,後天的業務又不會減少,啊⋯! 回覆刪除 匿名2020年5月23日 星期六 下午1:26:00 [GMT+8] 加班請領加班費或是補休,本來就可以選擇,但許多機關因為沒有加班經費,所以就只能補休,但補休後,工作還是要自己做,工作又忙,根本無暇補休,就算休假,最後也都沒法真的補休假,還是得去上班,那還不如領加班費,比較實際。 回覆刪除 這個中央政府專長就是作秀騙人,哪管基層死活?而市府長官只擔心發太慢被別縣市比下去,其實民政局早就該統籌動員人員幫忙審核,區長也該動員大部分課室幫忙,社會課是個最可憐的課,忙爆也被罵爆,尤其是大區。 回覆刪除 匿名2020年5月23日 星期六 上午6:42:00 [GMT+8] 謝謝�� 社長早 投書內容是事實,但這個時候我們也只能共體時艱了。 回覆刪除 匿名2020年5月23日 星期六 上午7:17:00 [GMT+8] 勞役不均的報怨,長官要反省! 回覆刪除 匿名2020年5月23日 星期六 上午7:47:00 [GMT+8] 謝謝社長,讓同仁有抒發的管道 回覆刪除 匿名2020年5月23日 星期六 上午9:21:00 [GMT+8] 唉!比勞工還不如 回覆刪除 匿名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