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惡的勢力告民國初年「作家」《鄭訓》
鄭建勳\文 民國初年,國不國,軍閥割據自立山頭;中央政府虛有其名、無「依法執行」之實。地方「仕紳」附身軍閥勢力,集「財經、民政、警消環衛、都建水、教育文化、地政交通」於一身,凡事由地方仕紳說了算。 仕紳受邀到學校演講,滿口仁義道德、也說忠恕,更「慈眉善目」勉勵孩子要孝順父母、努力求學,將來到了社會上不可做壞事。當仕紳演說完畢轉身回到家,「慈眉善目」瞬間變臉,以行不法,成為地方「惡的勢力」。 民國初年作家《鄭迅》不恥仕紳不法之舉,遂每天一則文章以揭發仕紳不法醜陋面撻伐之。 《鄭訓》的文章引起仕伸怒火中燒、也怒不可遏!心想,在地方上吾乃人稱之《土黃帝》也,官府見到俺都要自矮一截、屈膝卑躬、笑臉相迎,豈有人無懼於他者?因此,仕伸要「師爺」到不是他所能掌控的法院遞狀找檢察官告《鄭訓》。 開庭日 檢察官當庭提示仕伸提告《鄭迅》的文章說:「仕紳告你的文章妨害名譽,這篇文章是你寫的嗎?」 《鄭迅》:「是的。」 檢察官:「這篇文章內容有事實依據嗎?文章還在傳播嗎?」 《鄭迅》:「有事實依據,內容事證明確;文章不只是這篇傳播,而是每天一則,截至目前,連續寫了108則。」 檢察官:「你所有的文章,都是依據你提供的證據所寫的嗎?」 《鄭迅》:「是的。」 檢察官:「還有沒有意見要陳述的?」 《鄭迅》:「文章都是有事實根據撰寫傳播,仕紳是公眾人物,其不法作為言行舉止又與公眾利益有關是可以公評的;也沒有妨害名譽的故意。」 書記官:「簽名。」 庭訊結束。 庭訊時間約10分鐘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