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市府」仍然處於「狀況」外?
鄭杰\文 林佳龍市長授以市府團隊的名銜為「行動市府」,看其字意不就是要市府團隊能「立刻」動起來?然而,「動」是要有目標的動、是要有紮實的底子,否則「動」得起來嗎?能「動」出績效嗎? 「行動市府」首長中,除了4個一條鞭外,24個機關首長林佳龍悉數起用新人,有學者教授、有中央官員及縣市政府主管、有紅頂商人、有革命伙伴、有競選功臣等不一而足,就是沒有前朝富有經歷的優秀老將。 行動市府的機關首長絕大多數是外縣市空降的,對於臺中市地緣並不熟悉、對臺中市政建設幾乎陌生、對臺中市政治與派系環境也不瞭解其來龍去脈;雖然是新人,但在接掌政權後的「磨合期」與「接縫期」間,唯有依賴幕僚的協助與輔佐,但事實上幕僚能發揮作用嗎?從這幾天的議事廳表現,答案不想可知! 府會人士都瞭解,「行動市府」各機關首長是沒有甚麼人事權的,換言之,市府大小人事幾乎都是方昇茂顧問一手所掌控著,他所調換的各機關副局長、主任秘書、專門委等簡任官,大多數和首長一樣對業務的瞭解也是處於狀況外,就算是被提攜拔擢的前朝官員,在方顧問不按專長「烏龍轉桌」、非適才適所調動調整下,自己都沒有辦法「無縫接軌」立馬進入業務狀況、實際運作下,又豈能對首長有所幫助?這些前朝新貴與新人在業務的瞭解程度上是沒有兩樣的。 因為幕僚的專業擺錯位置,當然不足以在新機關立刻發揮應有的作用,畢竟進入狀況是需要時間的;但是議會召開在即,幕僚情資蒐集能力差、「考前猜題又不準」,也不能知己知彼,讓機關首長摸不清「敵情」,也不知到「為誰而戰」「為何而戰」?首長暴露在議事廳只有被議員諸公砲擊的份,想想首長連防禦的工事都做不好,更甭談反擊能力了。 因此未來的機關首長被批、被罵、被詌譙、被拍桌甚至被趕出議事廳,都是有可能發生的,因為「行動市府」的業務反應「機能」遲鈍,是不堪議員一擊的。 有些機關首長對於本身掌管的業務,近乎癱瘓的窘況,是要怪首長不「用功」?沒有立即融入市政、瞭解政治生態?還是要怪身邊幕僚的不「適任」?抑或是要怪市長在市政業務都還沒有「接軌」好的條件下,就授權方昇茂顧問急著撤換掉前朝老將、承辦熟手? 行動市府在短短的3個月,以極其效率的手段,將人事徹底的「清洗」一番,清洗的原則是以色彩、功臣優先提攜卡要位,不問前朝官員的專業素養、操守品德,換言之,市府業務運作機制少了老手,悉數換上不諳市政業務的新手操作。 既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