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長笨拙 但已經「開了竅」~
鄭杰◎臺中報導 臺中市議會有「同心會」、「日新會」等次級政團;還有「國民黨臺中市議會黨團」、「臺中市議會民進黨團」、「超黨派聯盟」及「無黨聯盟」等大小黨團。 「同心會」、「日新會」次級政團在台中縣市尚未合併前的中縣議會即已存在;「超黨派聯盟」、「無黨聯盟」則是縣市合併後的市議會才有的黨團組合;而「國民黨臺中市議會黨團」、「臺中市議會民進黨團」在市議會,屬於較有影響力的大黨團,當然小黨團若拿捏得宜,也會有「發揮」的空間。 「同心會」、「日新會」的成員,除了民進黨籍市議員外,幾乎多是泛藍市議員所組成,但「成分」以地方紅、黑派系為主軸、顏色鮮明。 「臺中市議會民進黨黨團」應該是議會中最具凝聚力、最講團結性的黨團;而「國民黨臺中市議會黨團」目前雖是議會裡最大的黨團,但要講團結性、說凝聚力,根本和民進黨團沒得比。究其因,是有國民黨籍議員中有棄黨團不顧而加入其他黨團運作者,之所以大棘棘為之,或許是為了個人既得利益的維護? 「臺中市議會議事規則」第七十四條(黨團政團設置之規定): 本會議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黨團至少須有三人以上。 未能依前項規定組成黨團之政黨或無黨籍之議員,得加入其他黨團或由總額五分之一以上之議員合組政團。但每一政團須有三人以上。 前項政團準用有關黨團之規定。 「同心會」、「日新會」是依據上述條文的「未能依前項規定組成黨團之政黨或無黨籍之議員,得加入其他黨團或由總額五分之一以上之議員合組政團。」成立的議會政團,目前設置有專屬辦公室。 「國民黨臺中市議會黨團」、「臺中市議會民進黨黨團」系依據「本會議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黨團至少須有三人以上。」設置有專屬辦公室。 《點相片更清晰呈現;點閱廣告做愛心》 「超黨派聯盟」、「無黨聯盟」則是依據「未能依前項規定組成黨團之政黨或無黨籍之議員,得加入其他黨團。」換言之,國民黨籍、民進黨籍市議員既然已經組成黨團,是否還能脫離所屬黨團加入其他「黨團」運作?事實上規定寫得明明白白,為何還有黨籍市議員棄規定於不顧?視黨紀如無物? 「人以群分、物以類聚。」目前議會無黨籍市議員也有好幾位,但是否會「志同道合」齊聚一室、合組政黨,尚須觀察,小黨團「廟」雖小,卻有深深的「底氣」,市府也不敢小覷。 《點相片更清晰呈現;點閱廣告做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