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敢留言誹謗卻不敢留名 社長就告你!
鄭杰◎臺中報導 新科市長林佳龍有意將體育處升格為體育局,成為編制員額多的的獨立機關,若成真,體育局人員編制將會比目前體育處「小貓」幾隻奚落的窘況來得強,年度補助委託《臺中市體育總會》數千、上億元公帑業務,也能收回來由專人承辦,在公開公平的補助作業下,能一掃「壟斷」的雜音。 在楊永昌議員眼中,市府教育局所轄的體育處,根本「無能」辦理補助臺中市各單項委員會補助款業務,唯有拜託《體育總會》?體育處被看成如此不堪,又有何能耐接手辦理「東亞青運」的道理?因此成立體育局是新政府刻不容緩的要務。 楊永昌議員多次在議事廳極力為體育處爭取員額,否則體育處辦理補助款業務會很累;當議員諸公對《體育總會》質詢時,楊永昌就會急著護航說:「呼籲行政單位加油,不要讓總會接辦這麼多體育單項。」 據悉,相較於臺中市體育處員工的編制,《體育總會》執行市府補助款業務的員工還是來的少,但之所以要「委託」《體育總會》,究其因是長時期以來受到既得利益者的把持,而不得不然的畸形產物,並非如楊永昌所言,是因為體育處無足夠人員來承辦該項業務。 在議事廳,楊永昌數次面對議員諸公對補助款質詢時,總是會發出「抱怨」的委屈聲音,說得好像體育處真的是「一無是處」;基於奉獻的精神,而不得不跳出來「承擔」,每當府會人士多有質疑、抨擊的補助款業務,形塑出一副「捨我其誰」的英雄形象? 過去的市府礙於楊永昌議員職權,加上議會有些議員的鄉愿、或是有攪和在一起議員的支持,讓楊某一手獨攬補助款業務支配的大權。若體育局成立屬實,深諳《體育總會》補助款業務運作的前市議員王岳彬若能掌該局,不僅對於今年度的補助款支付情形,有必要督促體育處深入了解外,明年度縱使再有補助款,也要回歸體育局辦理,以避免受到有黑箱作業之譏。 有議員說,事實上補助款業務回歸體育局專人承辦,不僅能讓楊永昌不再抱怨委託辦理補助業務很辛苦、也不會再埋怨體育處人少,今後再也不會發牢騷、更不必辛苦了《體育總會》員工,更能還《體育總會》的名聲與形象和體育處的「功能」,這可是一舉數得的「功德善事」。 (摘自政風新聞報導雜誌) 議員質疑補助體育總會預算過多 決議放寬補助對象並要求訂補助辦法 市府體育處編列明年補助各體育團體發展運動項目預算達1億3600多萬元,被部分議員質疑補助臺中市體育總會及各分會的比例過高,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