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府會聯絡員」(一)
鄭杰\文 臺中市政府在市政大樓十樓設有「議會聯絡小組」辦公室,是常設的編制, 任務是「 臺中市議會質詢問題之答覆列管事項;洽請臺中市議會支持之事項;協調臺中市議會對市府業務之查詢、建議案件之處理事項;黨政協調事項;其他有關臺中市議會之聯絡事項」。 「議會聯絡小組」由市長指定副市長一人為總督導,局處首長一人為召集人,參事一人為執行長,參議一人為副執行長。 因應「議會聯絡小組」的編制,市府各機關也都有「府會聯絡員」,層級以副局長、主任秘書、科長、股長等,視機關編制而定;在議會開議期間,聯絡員必須全程到位;除了緊急提供長官質詢資料以因應議員需求外,還要和議員諸公、媒體記者做好互動關係,並接受議員交辦事項後,立即呈報主管單位解決。 聯絡員除了穿梭於議會傳遞議員諸公交辦事項「完美」達成任務外,在待人禮貌、處事圓融上更是不可或缺,換言之,要反應機靈、看人眼色正確、與人為善、注意細節等,否則因態度倨傲、禮貌不週、修養太差、眼睛長在頭頂上,無形就會得罪人而不知,其後遺症是為局處長帶來沒有必要的麻煩,有「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之憾。 本刊即日起,將逐一介紹各機關比較「凸顯」、引人「注目」、「白目」的府會聯絡員,以分享讀者看倌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