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額服務費+激勵獎金 台中花博嚴重圖利售票廠商?
《園地公開來稿照登內容不代表本社立場;讀者可在留言欄張貼意見》 台中花博售票廠商抽取鉅額服務費,還可再拿獎金?台中市議員踢爆林佳龍市府的黑箱契約!台中市議員李中、楊正中、顏莉敏今(9)日拿出市府拒絕公開的契約文件,直指林佳龍市府涉嫌圖利花博門票售票廠商「三立電視公司」。議員表示,審計處的報告公開糾舉台中花博門票售票廠商抽取的服務費率極不合理,其服務費率從20%到65%不等,比當時台北花博門票售票廠商只有定額8.88%的服務費率高出許多,認定嚴重影響市府權益。議員從審計處給予的資料和他們拿到契約文件顯示內情更不單純,以可售票數700萬人次為基準,廠商每張票不但抽取鉅額服務費,銷售200萬張後還有500萬張的可售票能多拿「激勵獎金」,廠商將可再多拿2億8千萬餘元的獎金,廠商不合理的售票利潤賣愈多賺愈多,致使市庫嚴重短收,如此荒謬的契約讓審計處也看不下去,李中、楊正中、顏莉敏等議員痛批林佳龍利用花博標案涉嫌圖利特定媒體廠商。 顏莉敏表示,台中花博從早鳥預售票到正式營運全票,市庫固定只收到120元,反觀廠商的服務費率從20%到65%不等,民眾若買到全票350元,廠商就是收230元,收益高達65.7%,比台北花博每張門票廠商固定收益8.88%還多。審計處最新公開的審核報告更直指這樣的條款影響機關權益,顏莉敏說,審計處更揭露一項涉嫌嚴重圖利的事證:「市府沒有編列預算,卻在門票銷售上又給予廠商激勵獎金,極不合理」,顏莉敏拿出她得到的契約正本文件,根據契約內容,廠商可售票數為700萬張,廠商銷售200萬張門票,每張只要繳回市庫120元,賣到兩百萬張以後廠商竟可以再從門票中抽取激勵獎金45元到60元不等,顏莉敏說,經她詢問台北市政府產發局,台北花博賣到800多萬張也沒有激勵獎金,台中花博銷售門票竟然給廠商如此優渥的獎金和服務費,令人瞠目結舌。 李中表示,根據審計資料及所拿到的契約文件,廠商銷售門票兩百萬張以後,200萬01張到220萬張,廠商每張再拿45元獎金;220萬張01張到240萬張,廠商每張再拿47元獎金…直到賣400萬張01張以上,廠商每張再拿60元獎金。李中痛批,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花博門票可以賣至少700萬張,林佳龍市府卻讓廠商賣到200萬張就達履約標準,200萬張以後還設有激勵獎金讓廠商賣愈多賺愈多,廠商鉅額的服務費率加上銷售門票的獎金,以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