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公布11處主要危險水域 呼籲切勿前往戲水
《有聞必發、來稿照登,惟內容非本社立場》 夏季來臨,民眾喜歡從事各種水上活動,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公布 台中市太平區頭汴坑溪一江橋等11處主要危險水域, 呼籲避免前往戲水,市府也會持續加強執行聯合稽查與勸導;水域活 動請選擇合法立案且設有救生員的游泳池或海水浴場等場地,避免意 外發生。 台中市公告11處主要危險水域地點包括:1.太平區頭汴坑溪一江 橋附近水域、頭汴坑溪蝙蝠洞附近水域、頭汴坑溪仙女瀑布附近水域 、頭汴坑溪靠近護國清涼寺之中埔三、 四號橋下方水域。2.烏日區烏溪、貓羅溪及大里溪等水域。3.大 肚區大肚溪(高速公路橋下)水域。4.東勢區東勢大橋上下游之大 甲溪水域。5.東勢區沙連溪觀瀛橋附近水域。 6.東勢區大安溪大峽谷水域〈苗栗縣卓蘭鎮交界處〉。7.新社區 及東勢區龍安橋、天福橋等附近之大甲溪水域。8.和平區谷關到麗 陽段之大甲溪水域、谷關神駒谷溪底之大甲溪水域、天輪電廠下方之 大甲溪水域。9.石岡區石區水壩集水區水域、石岡水壩上下游之大 甲溪水域。10.豐原區自埤豐橋經大甲溪鐵橋至后豐大橋下游50 0公尺處之大甲溪水域、 軟埤仔溪水域自角潭路角潭橋起至豐原大道止、葫蘆墩圳水域自大甲 溪取水口起至圓環北路止、八寶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三豐路止 。11.大安區大安海水浴場。 觀旅局林筱淇表示,市府各單位全力執行防溺工作,確保民眾生命安 全,每年4月起均會同教育、水利、消防、警察等局,以及區公所、 里辦公處等各水域主管機關,針對11處主要危險水域執行不定期聯 合稽查取締與勸導工作。今年5月底前已稽查21次,針對違規者開 立勸導單勸導驅離危險水域現場,如不聽勸導者,由水域主管機關依 法裁處。 觀旅局呼籲,台中市公告11處危險水域地點,過去曾發生溺水意外 事故,呼籲民眾勿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從事任何水域活動, 除了勿前往上述11處危險水域外,凡是有豎立警告牌的水域都不得 從事水域活動。此外,夏季常有強降雨、驟雨發生,切勿前往野溪、 河谷溪流、海邊戲水游泳,以確保自身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