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顯森議員莫非又要「大砲」打小鳥?
記者鄭杰\臺中報導 市議員吳顯森對於臺中市大雅區公所前、後任區長的待遇可是兩樣情?現任大雅區長徐家強在大雅區的表現,深獲吳顯森的讚賞,吳顯森曾多次在公開場合稱讚徐區長;也因為吳議員與徐區長「互動良好」的舉止,大雅區民無不看在眼裡。 吳顯森議員對待前大雅區長李順彬的仇視敵對態度,府會人士眾所皆知、也是不爭的事實,相較之下徐家強區長受到的待遇是溫和的。吳顯森對前者「怒目金剛」恨之入骨,迄今仍然不放過;對後者則是「慈眉善目」在公開場合言必稱讚。 即使李順彬已經被吳議員以預算杯葛為手段逼調到沙鹿區,但他的「報復之手」仍然時刻不忘伸進沙鹿區,想方設法亟欲修理李區長,似乎唯有「置之死地」才能善罷干休不成? 目前適值臺中市議會開議期間,吳顯森以接獲「檢舉電話」為由,指稱大雅區公所民政課長陳奕臻在上班時間,要求行政助理幫忙寫論文,當然其中也包括了李順彬區長的論文,檢舉者說此舉有公器私用之嫌,吳議員以此為由函文要政風處、民政局及大雅區公所查辦。 據了解,該案經大雅區公所政風室透過各種管道深入調查,包括民政課所有員工均被訪談,以查察檢舉者所謂的檢舉內容是否屬實。不僅如此,徐家強區長還親自帶著政風室主任調閱監視器,並要求員工打開個人電腦查看紀錄,然而卻有員工不同意仍執意查看,此舉顯然已經違反個資法。徐區長命令政風室務必查出結果並宣稱查出後將予以嚴懲。經政風人員用力查察後,卻無檢舉電話內容所敘述的事證。 換言之,吳顯森議員所謂的「檢舉電話」內容,經查並無行政助理幫忙寫論文,僅從民政課長陳奕臻使用過的電腦在信箱內找到疑似寄給教授的資料,然而,徐區長卻以此為由當成「事證」, 要求人事室盡速召開考績會「懲處」民政課長。 6月9日,吳顯森議員以「議會議員質問條」要前大雅區長、現任沙鹿區長的李順彬及大雅區民政課長陳奕臻、2位行政助理,在6月12日吳顯森等議員上午的市政總質詢時到議會列席備詢。 據透露,李順彬區長與民政課長陳奕臻是大學碩士班同學。事實上不少利用時間在大學「在職碩士專班」進修過的議員也都瞭解,同學之間在功課、報告及論文寫作上,互相研究或提出心得的互動,都是以平常心待之,甚至同學之間請人幫忙寫功課或論文者更是常有的事。獲得碩士學位的議員說,就算請行政助理以私人情誼幫忙寫論文,而非以上司身份施壓,又有何不可? 然而,吳顯森議員對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