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聲明
記者董惟宣\臺中報導 一、本市黎明自辦重劃會土地分配爭議案,自2011年起爭訟迄今,法院公告強制執行黎明幼兒園拆除作業之期限將屆,感謝社會各界對居住正義的關心及努力,市府亦主動與法院溝通協調,達成現階段「僅測量、不拆除」之共識;未來,市府會窮盡所能,持續努力促成重劃會與園方溝通,盼使此案圓滿。 二、前市府時期,本市啟動多件大規模自辦重劃案,衍生政府無法有效且直接監督、自辦重劃會與地主間爭議、或民事及行政訴訟不斷等問題,此外,地方也經常反映,自辦重劃相關法令對原有地主不公,因此市長林佳龍上任後,即宣示市府不鼓勵、不支持、且不再啟動大規模的自辦重劃,並針對相關議題進行改革,避免類似爭議再起。 三、市府更於今年1月訂定「台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規範10公頃以上大面積重劃,不能以自辦重劃方式開發;10公頃以下的重劃,也加嚴審核標準,針對「公自辦方式」、「公共設施用地比例」及「公有土地比例」三大核心進行規範以強化審查機制。未來,大面積的整體開發區,將由政府以公辦方式開發,更可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另提高公共設施用地比例,符合公益目的,避免重劃區僅開闢道路而無其他公共設施。 四、林市長非常關心黎明幼兒園案,除指示市府同仁繼續溝通,對於園方表達希望不要拆除的訴求,市府也將持續促成重劃會及園方雙方的溝通,期盼重劃會拿出誠意,與土地所有權人妥善協調,讓此案能圓滿。 五、政府必須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但市府仍會窮極一切努力,與人民站在一起;林市長也要求同仁務必站在民眾立場,針對過去制度不周所衍生的問題,不應讓民眾自行承受自辦重劃所衍生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