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故知新、殷鑑不遠》市府顧問提告黃馨慧議員 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臺中市政府高階官員控告市議員在新朝是頭一遭、也是臺中市政史上罕見、破壞「府會和諧」忌諱之舉;雖然官員敗訴,是否就此表示未來避免對薄公堂,新朝官員在議事廳之強悍、藐視議員諸公之舉也很難說。事實上,官員控告市議員是要有「靠山」支持的,否則官員豈敢冒陷府會關係緊繃、對峙局面出現? 日前,方昇茂市府顧問控告黃馨慧議員若非市長「點頭」默許他敢提告嗎?如今,方昇茂告黃馨慧經台灣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做出了不起訴處分,但是方昇茂仍然心有不甘,請律師向臺中高分檢提出再議,但再議案件也因無新事證而被駁回,看來方昇茂敗訴之舉將府會關係逼向「前線」,戰爭爆發、短兵接觸,非搞的「你死我活」方能罷休? 黃馨慧議員在議事廳就方昇茂市府顧問掌控市府人事大權業務,三番五次要他到議會出席備詢,卻被林佳龍市長及方昇茂顧問嚴詞回絕,「說不來就是不來!」的強硬態勢,讓黃馨慧議員質詢權有被不尊重的感覺,加上市府主管人事、法制官員「引經據典」向市長報告說「顧問是幕僚職不必到會備詢」的釋法說明,讓市長「底氣」更足,回應黃馨慧議員說:「顧問只要對市長負責即可!」 換言之,方昇茂主掌市府人事「業務」,議員是無權置喙的,經過多次被市長及方顧問拒絕備詢,讓黃馨慧生氣了,遂脫口指稱「聽說市政府顧問方昇茂有在外面收人家紅包!」此語讓市長臉色一轉、立馬緊繃、且不悅的對黃馨慧說:「這是可以告妳的!」市長一席話讓日後官司浮上了檯面。 今天是方昇茂在市府擔任顧問最後一天,不過,方某早就「有備」而來,官司結果他早已然心知肚明,也能「神算」黃馨慧議員肯定會將官司的不起訴在議事廳質詢他,因此,不等黃馨慧要他到會備詢,早就先向市長請了「事假」,方昇茂仍然一副「不來就是不來!」的強硬態度因應。 據了解,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一職,意圖爭逐者有何敏誠議員的胞弟、現任公策會副總幹事何敏豪和方昇茂顧問「角逐」,經派系協調結果,先禮讓方某調升履新,好讓他早日「脫離」市府,能不必面對議員諸公的「追殺」、與市長切割、製造府會關係緊繃也未嘗不是一件壞事;更何況方昇茂對前朝人事「清理」階段任務也已告一段落,既能脫離「暴風圈」又可以升官,此時不走更待何時? 雖然方昇茂離去之際,被黃馨慧議員指控操守有瑕疵,而官司又無法獲得「洗刷」澄清,心中遺憾、憤懟總是難免的,但不管怎麼說,方昇茂在市府服務1年5個月又19天的日子裡,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