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聞必發、來稿照登,惟內容非本社立場》 忠明南路綠園道為台中市重要幹道,路邊停車格已實施停車收費,另一側因路幅較小,僅部份街廓規劃車格,但未收費,造成有民眾長期占用當成自家車庫的亂象。對此,交通局將整體性規劃車格後進行收費,落實使用者付費,讓公共停車資源更公平,也進一步紓解停車需求問題。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由於人口快速發展,台中市車輛大量增加,衍生停車問題,市府透過劃設路邊車格,擴大路邊停車收費,實質增加停車供給,維護停車秩序、建構公平合理停車環境。 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台中市共有46,225席路邊停車格,其中26,091格已納入收費,占整體路邊車格約56.5%,未收費路邊車格約2萬餘格,占43.5%。未收費車格比例仍偏高,不收費車格遭民眾久占問題嚴重,致公共停車資源如同少數民眾自家車庫,不公平也不利地區整體發展。 交通局為積極解決久占不收費車格問題,今年1至7月,已將文心路、東光園路、大興街、永春東路、文心南二路、五權車站、松竹車站、國校巷、北興街、朝貴一街、朝馬二街等處納入收費管理,合計有1,735席汽車格,570席機車格,有效解決車輛久占問題。 葉局長表示,上述收費措施,地方反映成效良好,顯示民眾並不反對停車收費,而更重視公平合理的停車環境。未來交通局除會積極開闢路外停車場外,更會逐步檢討未收費路段停車供需情形,漸進式納入收費,讓公共停車資源使用更公平。 葉局長強調,公有停車場為公有公共設施,市民有公平使用權利,為提高車格周轉率,並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避免少數車輛長時間霸占車格,才考量納入停車收費管理,因此收費不是目的,而是希望讓市民有更公平合理的停車環境。 《點一下相片會更清晰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