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雜譚
《我見。我聞。我思。》 李邁 專欄 繼《情報邪譚》、《情報亂譚》二文獻醜之後,上篇專欄又繼載《情報漫譚》拙文乙篇,關心愛護的觀眾讀友們非常擔憂,如此大不咧咧地公然談論諱莫如深的情報工作,會不會因而涉嫌觸犯了洩漏情報絕密、極機密、機密等,惹上了牢獄之災甚至「殺頭」之禍呢?針對如此「嚴肅」的問題,謹先作答如下: (一)經查本專欄為文所撰情報各節內容,皆係根據歷史殷鑑、兵書韜略以及坊間公開販售之小說文創、書報雜誌,公開上演放映之電影、戲劇、電視公開之政論性節目、公開之新聞評論報導等資料訊息,潛心戮力彙、整歸納整理編寫而成,都是有憑有據,絕非憑空杜撰。 (二)復據法律明文以暨「機關公開業務保密」之情報作業工作指導原則,本專欄所言情報各節,皆為可以公開談論受到保障之言論自由範疇,再者本專欄所言內容,絕無逾越涉及任何國家機密,必須保密的情報業務。 (三)綜上所言,敬請各位觀眾讀友,切莫擔驚受怕,大可安安心心繼續撥冗賜閱本次專欄拙文《情報雜譚》。 X X X 本回情報的「雜譚」,其實是一篇情報「雜問」,都是觀眾讀友所關心關切的問題,謹先將問題整理歸納,然後再逐一作答於后。 (一)情報為什麼曾經是一種禁忌的遊戲? (二)情報的真諦到底是什麼? (三)情報為什麼會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四)情報工作的理則是什麼? (五)情報工作為什麼必須國家化?超然化?中立化? (六)情報工作與諜報工作有何差異與不同? (七)情報人員如果背叛不忠誠?應如何處置才好呢? (八)為什麼有人將情報工作與妓女的性服務相提並論呢? (九)台灣的歷任總統誰最精通最懂情報工作之道? (十)當前台灣如何突破情報工作的困境與窘境? X X X 「情報」二字在現在的社會,對文明的人類而言,是最普通不過的詞彙,但是「情報」這兩個字,在專制政權的皇帝時代,則是避諱的字眼,禁忌的遊戲,情報是屬於皇家的專利,是屬於統治階級六韜三略中兵家的「詭道」,一般平頭老百姓除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乖乖完糧納稅外,對這個充滿神秘的玩意兒,總是退避三舍三緘其口,不敢隨便言語的,否則就是謀逆造反,大逆不道了。 說也奇怪,推翻專制民國以降一直到抗戰勝利,「情報」二字並未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