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盧市長「陽光政治、效能政府」施政願景—霧峰區公所辦理「109年度財產申報實質審查暨前後年度財產比對」公開抽籤作業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為落實陽光法案,特於110年2月9日農曆春節連假前辦理「109年度財產申報實質審查暨前後年度財產比對」公開抽籤作業,由陳宗祈區長親自主持,主任秘書吳俊義及各課室主管均出席見證。 往年區公所之申報義務人含區長共計5位,109年因前區長李銘海先生退休辦理卸(離)職申報,109年增加共計6位申報義務人,依法務部規定的審查比例10%,從6人中抽出1人辦理實質審查及比對作業。 為使全體員工了解陽光法案的重要性,並凸顯這次抽籤作業的特殊性,政風室人員事先準備透明抽籤箱及號碼球,經陳宗祈區長親自檢查號碼球無誤,並由在場各課室主管公開見證後放入抽籤箱,陳宗祈區長請吳主任秘書俊義公開抽出5號球,中籤者為會計室主任,現場一片歡呼。 陳宗祈區長表示,區公所將持續落實盧秀燕市長所揭示「操守廉潔、傾聽民意、透明治理、簡政便民」四大施政要領,及貫徹「陽光政治、效能政府」施政願景。為落實防疫政策,109年起即敦請區公所應申報同仁均採用線上授權查調財產及線上申報,區公所網路申報比例為100%。 陳宗祈區長並呼籲,透過授權法務部查調財產資料就能將自身的財產調閱出來,可減輕自行查調之負擔,並減少因不諳法令致申報不實之情事,期待申報義務人能多加善用此機制,以避免財產漏、溢報情事發生,有效保障自己的權益,避免遭受裁罰。 為及時嚇阻不法或貪瀆行為,區公所均賡續貫徹盧市長「陽光政治」之施政理念,以實際行動支持公開透明政策。 另政風室亦呼籲,農曆春節將屆,重申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要求,同仁及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間,遇有受贈財物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且應即登錄建檔,民眾至區公所洽公也請遵守「不送禮,不邀宴」,以維護機關整體廉政形象,俾獲得民眾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