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會有一條牟取不法利益的「黃牛」(四)
鄭建勳\文 臺中市議政大樓基於議員問政及議會同仁辦公環境的安全維護,「府會園道駐衛警」在門禁上嚴格把關,避免閒雜人等出入,以確保議員諸公的問政品質。 不過,駐衛警擋得住閒雜人等,事實上,卻抵擋不了「自稱」、假藉市議員「秘書」或是「友人」、心存不軌、意圖牟取不法利益的「黃牛」;「黃牛」任意出入議會,比閒雜人等進入議會單純的「閒逛」,還要危險數十、百、千倍。 「黃牛」出入議會動機是心存不軌的、想念上是有意圖的,「黃牛」之所以成為「黃牛」其實一點也不為過,因為「黃牛」假藉議員向市府機關官員關說案件,關說不成即以施壓手段逼迫,以牟取不法利益,製造官員困擾、影響議會形象。 而「黃牛」是否存在於事議會?答案是肯定的! 議員諸公是否知情呢?的確是有部分議員是「了然於胸」的、也心知肚明的;至於被「黃牛」「盯上」而利用的議員,有不知情、但也有知情者。 知情者事後發現自己被利用了、被害慘了,遂有意與之切割,但卻不敢吭聲,因為「黃牛」設陷讓議員踩,要回頭也為之晚矣,其狼狽為奸、沆瀣一氣的共犯結構已然形成,真的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黃牛」沒了議員這個「寄生體」,向市府主管機關下「議員書面詢問條」調取有關的資料,是「師出無門」的;沒有了「資料」也就無法瞭解案件「內容」;不能分析案件「內容」,「黃牛」就沒有「切入點」;沒有了「切入點」,如何為當事人解決「疑難雜症」;解決不了「疑難雜症」,就拿不到應有的鉅額「酬勞」? 「黃牛」閃過駐衛警的視線,「潛藏」在臺中市議會「議員研究室」,「牠」是見不了光的;因為心中「有鬼」,故只能待在研究室或家裡,翻閱調所取的資料「研究」一番,看是否能從中挖掘「有利」的條件,並打著議員的「助理」、「秘書」、「主任」名義向官員施壓逼迫! 「黃牛」帶給官員莫大的壓力,官員也礙於「牠」祭出議員的招牌,都敢怒不敢言;若案件「辦成」了,好處「黃牛」拿,罵名議員來背、來扛! 不知情的議員被「黃牛」挾其名號調取資料,,還以為「黃牛」是在「熱心」協助自己,為選民解決「問題」呢!當「問體」獲得了「解決」時,這項「成果」是掛在該議員身上的,因為「黃牛」在「議員書面詢問條」上,署名者正是這位不知情、不瞭解「內幕」、被「呼弄」、被「蒙蔽」的議員。 被利用的議員對於「黃年」所為不疑有他,似乎也樂的很,殊不知影響該議員「名聲」的腳步,隨著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