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勞工局回應:非正式人員續聘與否 勞工局會提醒各局處遵守勞動法律
《讀者投書》 《來稿照登內容不代表本社立場》 讀者以LINE 投書表示:「社長上次為社會局同仁發聲。因為已經披露,影響所及,社會局也就都全數續聘了,感謝社長。」 「在呂局長時代,一次解僱掉二十名的約聘僱人員,其中有一位是中高年齡婦女,在社會局二十多年來都是考甲,是重度肢體障礙者。結果一樣是今天下午通知,明天不必來上班。爾後呢!進用十多名他的學生,不必做事,只需打小報告,別號小蜜蜂團隊。」 「這位被解僱的中告年齡身障婦女,在身障科長的協助下,改以委外方案約用進用,據說年資中斷,重新起算。」 「這位被解僱者因壓力暴瘦 ,在隔年又到年底,委外方案契約將到期,突然在家中猝死!是猝死還是自殺?有不同的說法。」 「市府勞工局是要保障勞工權益,但市府各機關有多少違法的解僱行為呢!勞工局卻坐視不管。知道社長是個有公義與正直心的人,才會反應這些事。市府有很多不合理與荒謬的事,需要社長來發聲。」 「之前市府有同仁就是因為反應問題,有的被逼走,走不了的被孤立,還有人因此憂鬱,後來自殺。 在沒有是非的年代,我覺得還是要說真話,做實事,請社長發聲。」 對於讀者投書,勞工局吳威志局長的回應如下: 在第一時間,勞工局吳威志局長對讀者的投書回應表示:「沒有坐視不管,因為延聘至3月底,尚未發生解聘之勞資爭議,目前雙方均按契約執行,勞工局尚無處理權責,只有提醒各局處遵守勞動法律!以免3月底以後觸法,基於鄭社長轉達,我會於三月中旬提早預告。」 對於讀者投書, 社會局回應內容如下: 「有關約聘用人員之雇用,本局今年做法不分顏色,不問黨派,並授權主管考核,已提早一個月續聘所有臨時人員,讓員工安心過元宵。因此前朝發生的個案,關於勞工的權益,尊重勞工局的職權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