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昊佑議員針對8月22日法規委員會審議意見如下: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臺中市議會今日進行法規委員會議,市議員林昊佑就有關教育局提案修正『台中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退費辦法』條文中…開學前預收學費,其收取費用不得高於當學期收取之學費總額百分之二十,…
林昊佑議員表示,相較於台北市僅預收學費的百分之十,高出一倍,教育局應廣納家長及幼兒園意見做調整,林議員強調明確規範是好事,但更應落實收費稽查制度,如訂定制式收據規範,讓家長明確了解收費項目,且於學童實際就讀後,應全額折抵學費,避免衍生其他收費亂象,另預收學費的退費機制也應納入自治辦法規定,保障學童及家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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