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大里區永隆里長罷免案 同意票未達四分之一不通過
新華報導網站\報導
中市大里區永隆里長罷免案_同意票未達4分之1不通過 |
台中市大里區永隆里長黃秀玲日前遭地方人士提出連署罷免,罷免案於5月20日成案,今(13)日進行投票,此次選舉人數為9,725人,共有2,370人前往投票,投票率為24.37%。
市府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整日投開票過程順利,無違規情形發生,開票結果,同意票1,555票、不同意票798票,無效票為17票,同意票數未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2,432票)以上,罷免案不通過。
台中市第4屆大里區永隆里里長黃秀玲罷免案投票作業 |
吳局長指出,永隆里長罷免案為台中市合併以來首件成立的里長罷免案,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罷免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需達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等同於2,432票,罷免才會通過。
今日開票統計結果,同意罷免1,555票,不同意罷免798票,同意票雖多過不同意票,但差877票罷免票數未達法定門檻,罷免案不通過,台中市選委會將於7月16日召開委員會審議、7月19日公告結果。
民政局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規定,罷免案經否決者,於被罷免人之任期內,不得對其再為罷免案之提議。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