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回應】四方公司因經營不善及積欠員工薪資一事說明
記者黃登洲\報導
台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代理科長許樺軒
交通局表示,四方公司因經營不善及積欠員工薪資,引發駕駛員罷工,四方公司截至今(1)日止,尚未提出停業申請,但四方公司原所經營的市區客運路線全部班次均已無法發車,交通局已暫時協調其它客運業者協助代駛。同時,為讓路線儘速恢復正常營運,交通局將收回四方公司路線經營權,現已加速辦理行政程序,後續將重新公告,儘速協調其他客運業者接駛,維護乘客權益。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施淑珠
另有關四方公司積欠駕駛員薪資問題,勞工局表示,該公司員工日前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共計66人主張雇主應給付工資及資遣費,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經過協商,雙方已達成初步共識,資方同意依勞方請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至於工資、資遣費等金額因尚需釐清,雙方安排於11月7日召開第二次調解會。另為維護四方客運員工就業權益,台中市就業服務處將持續提供各類就業資源、失業給付申請流程及客運業職缺等資訊,積極協助勞工轉銜就業,勞工局後續也將視調解結果提供勞方必要協助,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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