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環保局「夜點費」議題
鄭建勳\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12)日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王立任、黃守達、林德宇等關心環保局「夜點費」議題,建議應計入平均工資計算退休金,並加碼至150元,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盧市長表示,過去她在立法院服務時,立院內也關心過這問題,但勞動部沒有統一規定也許是考慮下級機關或中央各部會財務狀況不一,以及大家對夜點費用,在加班費以外是否要視為薪資還有爭議;但勞動人權進步中,台中市是好城市,我們願意率先來做。盧市長強調,只要是台中市政府裡工作的勞工朋友們,可以有一致性的做法,就不會因為不同機關,即使財務不一樣,受到的待遇是不一樣的,市府會積極研究,讓有差異性的做法,獲得一致性的解決。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環保局夜點費,是因耽誤勞工用餐,所提供的餐費,非屬夜間輪班工作的「輪班津貼」或「夜勤津貼」、具有工資性質的給付,有些基層清潔隊員,是規定須要在6點之前上工,所以納不納入工資,有個關鍵點,是不是經常性給予,有部分同仁好比收班時,因收班的時間超過9點,但不屬於經常性發生,未來是否可納入工資,將再依相關法令及參照其他六縣市做法研議辦理。
環保局補充說明,依據環保局清潔人員夜點費支給要點規定,夜點費為清潔人員依任務需要,指派從事夜間時段連續性勤務者,跨夜間時段(當日21時至翌日6時)期間出勤,致影響用餐者,發給夜點費,每人每天支給標準為新台幣80元。而夜點費給付是否納入工資,將參考中捷、交通局、以及其他縣市環保局做法,依法令研議辦理;另夜點費支給,已發加班費不得領夜點費部份,將重新審視102年規定,以尊重勞動權益方向,和各局處一致,保障清潔人員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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