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肯定市府創培訓獎助金 盧市長:「牛奶費」激勵選手根留台中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9)日市政總質詢,市議員蘇柏興肯定市府針對優秀運動員推出培訓獎助金和激勵措施,對優秀運動人才根留台中有正面效果。市長盧秀燕表示,為解決過去台中運動人才流失問題,她上任後即指示運動局制定相關辦法,108年9月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適用臺中市參加全國運與全中運獲得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獲得培訓獎助金獎勵,108起連續兩屆台中選手在全國運動會奪下全國第三,110年全中運獲得全國第一,獎勵措施成效卓著,感謝市議會大力支持預算,力挺選手為台中爭光。
盧市長說,市府運動局長李昱叡本身是運動選手出身,過去在中央體育署服務過,具有行政經驗,又是運動博士,是很難得的運動行政人才。市府團隊在108年上任後即討論怎麼留住優秀運動選手,不同於過去比賽得獎只有一次性獎金,為讓運動選手根留台中,台中市訂定培訓獎助金制度,即運動選手家庭俗稱的「牛奶費」,讓獲獎選手每月都能領到基本培訓費,這是運動選手最需要的!
盧市長指出,運動局於108年起迄今平均一年編列近3,500萬元經費,全國得名除了給予獎金外,每月再給培訓獎助金,直到下次比賽止;110年更有鑑於物價上漲,培訓獎助金經費調高過一次,讓分配更公平,實施至今成效很好,108年以前運動人才流失情形已經大幅改善,近幾年選手留在台中的情況非常穩定,包括奧運級柔道國手楊勇緯、田徑國手陳傑等都留在台中。此外整體比賽成績也很好,在全國各項運動會中,台中選手朝向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名的方向爭取優秀成績,市府會繼續努力,對於整個運動項目推廣預算,根據物價情形及市府財力狀況進行適當調整,讓運動推廣、照顧經費更充裕。
運動局長李昱叡說明,除原有一次性體育獎金外,市府於108年特別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從108年全國運動會、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開始施行,獲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領培訓獎助金;為激勵國手為國爭光,東京奧運「再加碼」頒發激勵金,由原來獲得金牌者,獎金是15萬元,一口氣提升至300萬元、銀牌200萬元、銅牌100萬元,第四名至第八名選手均有獎勵,前八名以外的參賽選手都可領取5萬元參賽激勵金,透過優化獎勵機制,藉此讓台中的運動選手能留在家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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