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女酒後失態互拉扯 警依家暴通報保障安全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中市警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於112年5月11日上午5時35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於忠明路某棟大樓有聽聞女子在喊救命,員警迅速趕抵現場查處,惟員警到場時並未發現有女子需要協助,遂查訪該棟大樓住戶,住戶表示係有對情侶疑似情緒太過激動雙方互有拉扯,但女子已返回住處。
案經員警積極查訪,發現1名童姓男子(85年次)在場,後續另名賴姓女子(89年次)自行走出租屋處,向員警表示童男是渠男友,2人是案件當事人,係因剛與男友意見不合發生口角紛爭,2人後續有拉扯動作,童男則向員警表示係賴女情緒不穩,才會爆發言語衝突,故引發其他民眾注意,員警於詢問過程中發現雙方身上均帶有酒味。
受訪人:立人所長楊俊宏
案經員警將雙方帶返所再次確認案情,雙方均表示為單純的糾紛拉扯,無涉妨害自由意願等問題,賴女另有打電話請童男父親至派出所協助雙方溝通,賴女表示不會對童男提出相關告訴,全案員警依職權通報家暴案,以保障賴女人身安全。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表示,民眾面對感情問題應理性溝通,切勿藉故生端,將針對脫序行為強勢執法,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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