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再獲中央肯定! 焚化廠底渣再利用連3年獲優等
鄭建勳\臺中報導
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左)頒獎給環保局長陳宏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10)日舉辦「111年度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評鑑」頒獎典禮,台中市政府不負眾望,連續三年再次蟬聯「優等」獎殊榮,市府環保局指出,感謝轄內各機關及公用單位積極配合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讓台中市備受中央肯定。
台中市三座焚化廠於111年度共產出約9萬1,838公噸的底渣,底渣經篩分、破碎、熟化等前處理程序,並依「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標準規定每批檢驗合格後,變身為焚化再生粒料產品,代替天然粒料運用於台中市公共工程,過程皆符合流向追蹤機制,真正達到資源循環再利用。
環保局長陳宏益指出,早期底渣被視為廢棄物,直接送至掩埋場掩埋,近年為友善環境,避免對環境造成危害,環保署政策推行資源循環再利用,台中市配合政策執行,率全國之先於106年制定「台中市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資源化產品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規範轄內公共工程應優先使用台中市焚化再生粒料,目前台中市產生的焚化再生粒料皆可100%在地去化,達到減碳目標,同時守護環境。
環保局指出,焚化再生粒料須再利用於回填工程,等同於減少相同數量的天然土石開採,不但為市府省下不少開銷,且可讓掩埋場有更多緊急應變的空間;環保局為推廣鼓勵工程使用再生粒料,於去年進行台中市寶之林廢棄家具再生中心停車場地坪修整,使用的高壓磚即為摻配焚化再生粒料所製成,透過「以公帶私」示範,鼓勵工程單位加入使用行列。
環保局進一步表示,不僅於此,台中市政府制定獎勵制度,每年由秘書長親自主持,透過「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資源化產品再利用推動小組會議」進行頒獎,鼓勵各界的努力。環保局指出,此次獲獎要感謝轄內各局處、中興大學、台電公司及天然氣公司等單位大力配合,才得以榮獲環保署的肯定,環保局將持續努力守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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