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挾怨報復闖店內鬧事 警3小時以車追人嚴查究辦
記者葉羅傑\臺中報導
中市警第二分局於112年3月10日23時52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本市北區中清路一段上之營業場所有打架糾紛,隨即通報線上7網15名線上優勢警力趕赴現場,惟警方到場時相關涉嫌人均已駕車逃逸,現場無人受傷,僅店內物品遭人毀損,警方立即調閱周邊相關影像釐清案情,並以車追人,3小時內將6名涉嫌人蔡男(65年次)、涂男(71年次)、曾男(77年次)、張男(67年次)、黎男(76年次)、黃男(83年次)等通知到案,全案依妨害秩序、恐嚇及毀損等罪嫌,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案經警方初步了解,鄭姓被害人(KTV員工代表)表示,並不清楚蔡嫌等6人至店內鬧事原因,也不認識對方,現場除店內物品被毀損外,並無人員受傷,蔡嫌則自稱係於去年與店家老闆有嫌隙,而挾怨報復。
受訪人:文正所長李健瑋
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強調,暴力無法解決問題,臺中的治安絕對不容挑戰和破壞,只要敢在臺中逞凶犯案,一定嚴查嚴辦,要讓市民感受警方強力打擊、掃蕩犯罪的決心,給市民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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