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實踐居住正義 囤房稅收加碼挹注弱勢族群租屋
鄭建勳\臺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實踐居住正義,自去年7月開徵囤房稅,增加的稅收用來補貼弱勢族群租屋。今年起加碼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低收入戶和街友房屋租金補助,以及單親及弱勢家庭短期租屋津貼,預計超過3000戶受惠。身障者和低收入戶可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街友可向社會救助服務站申請,單親及弱勢家庭請至婦女及新住民培力中心申請。
社會局說明,台中市囤房稅法案針對持有台中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4戶以下每戶2.4%,5戶以上每戶3.6%,去年7月開始實施,稅額會反映在今年5月的房屋稅單。預估受影響屋主約8.7萬人、房屋10.6萬戶,市庫1年預計增加約3.8億元稅收,專款專用全數用於青年及弱勢族群的租屋補貼。
社會局表示,其中,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需符合家庭總收入、戶內人口數、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含配偶、戶籍內直系血親)均無自有住宅、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等條件,加碼後每戶每月發放3,000元至4,000元,如實際租金低於補貼級距者,仍以實際租金補貼。
社會局指出,設籍台中市身心障礙者且承租台中市房屋,若有租金補貼需求,得備妥租賃有效期3個月以上的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身心障礙者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出租人房屋所有權證明資料(房屋稅籍證明、建物第二類謄本或當年度房屋繳稅證明,擇一檢附)等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社會局表示,另外,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視低收入戶列冊人口數,每戶補助金額調高為2000元至5000元,符合資格者得攜帶3個月以上租賃契約影本、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最近三個月內建物第二類謄本或最近一年度課稅明細影本,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社會局進一步指出,單親及弱勢家庭短期租屋津貼,增加為5600元至7000元,若一年內成為單親家長,且獨自監護同住的未成年子女;或一年內遭受家庭暴力的保護性個案;或一年內曾申領特殊境遇家庭緊急生活扶助津貼,符合資格者得攜帶3個月以上租賃契約影本、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戶財產歸戶清單,至服務區域婦女及新住民培力中心申請。
同時為協助有意願租屋的街友脫離街頭,保障居住權益,台中市今年新增街友租金補助方案,總經費48萬元,降低街友回歸社區生活期間的經濟壓力,早日自立穩定生活。社會局表示,運用囤房稅收加碼挹注弱勢族群租屋,擴大減輕負擔,讓更多家庭能有所居,找回生活的安全感與歸屬感,實現宜居台中的目標。
有關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可查詢(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738/post),或撥打04-22289111分機37311、04-22289111分機37305、04-25351159分機205、04-25351159分機204了解;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可查詢(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35841/post), 或撥打04-22289111分機37232、04-22289111分機37206了解; 單親及弱勢家庭短期租屋津貼可查詢(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35337/post), 或撥打04-22289111分機37610了解;街友房屋租金補助可撥打22221527分機106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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