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路與大同街口自摔案,交通分隊小隊長蔡世杰相關說明如下: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10月31日向上路與大同街口自摔案,交通分隊小隊長蔡世杰相關說明如下:
一、有關民眾po網指稱111年10日31日18時37分西區向上路與大同街口,有交通事故發生,檢視影片內容,當時係號誌轉換之際,疑有一名騎士因不明原因自摔,未與他人發生碰撞,現場亦未造成他人傷亡及財損,經查本分局上記時、地未接獲是類案件,後續亦未接獲民眾報案。
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本分局尚未接獲檢舉。
三、近日天雨路滑,本分局呼籲用路人行駛時應注意周遭狀況,保持安全距離、減速慢行,遵守交通規則,避免車禍之發生,若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現有違規情事,可立即撥打110報警處理。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