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16)日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市議員楊典忠關心廢棄魚網回收再利用議題 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令狐副市長表示,廢棄漁網棄置會造成生態保育問題,且對海洋生物不人道,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將配合中央及漁港管理持續宣導漁民勿隨意棄置。
農業局長蔡精強表示,海洋廢棄物分為廢棄漁網具及海漂廢棄物等兩類,分別由海資所及環保局處理,漁網具部分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理刺網實名制,並已全數標示完成,為使漁民養成廢網回收及流失通報等習慣,海資所分別於109年及去年辦理獎勵廢網回收,分別回收2公噸及10公噸,今年由環保局接續辦理,市府也在漁港陸域設置漁網棄置區委託廠商分類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則送往焚化爐,若有查到隨意棄置或未放置於廢網暫置區者,將依法罰3至15萬元罰鍰,農業局也將持續加強輔導漁民,以維護海洋生態。
環保局補充,環保局今年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合作試辦廢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推廣廢漁網回收機制並媒合回收再利用業者,漁民將廢漁網前處理去除雜質後交付回收,現場發放獎勵金每公斤15元;若未進行前處理,則仍以鼓勵性質發放每公斤10元,今年總獎勵金15萬元發完為止,截至昨日回收廢漁網約10公噸、發放獎勵金約10餘萬元。
環保局指出,回收的廢漁網媒合交付回收處理業者,變賣金額全數繳回海保署,並向漁民宣導可至海洋委員會海保署官網( https://reurl.cc/0pR3Lo )查詢海廢回收及再利用業者名單,並依規進行前處理,如分類、拆解、去除雜質等,落實資源循環再利用,減少海洋生態衝擊,一起守護珍貴的海洋環境。
另外,環保局配合海保署政策推動成立「台中市淨海聯盟」,號召漁民共同守護台中市珍貴海洋資源,目前招募環保艦隊(209艘漁船)及潛海戰將(140名潛水好手),並持續辦理淨海活動及協調海資所5處漁港設置海廢暫置區,方便漁民收集及棄置廢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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