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學校教師法律研習營今登場 深化扎根法治教育
鄭建勳\臺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教育局及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25)、明兩日在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共同辦理「111年度台中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法律研習營」,扎根法治教育,落實司法為民理念。研習營以台中高級中等以下教師為種子,期教師們能更進一步瞭解法律與校園教育關聯及校園人權實踐的實質意涵,並將相關法律觀念具體運用於各教學領域中,讓法治教育奠定穩固基礎。
法制局說明,相較於往年「台中地區國中小教師法律研習營」僅辦理一天,今年「台中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法律研習營」擴大辦理,為期二天,課程內容也更加多元精彩,由台中高分院法官王鏗普、邱鼎文、劉柏駿、黃玉琪、田德煙、李明鴻及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擔任講座,內容包含兒童權利公約與校園人權實踐案例與宣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宣導、少年輔導管教,及認識校園霸凌、生活常見法律問題等法治教育課程。
法制局指出,特別的是在研習課程中,除講座還有法庭模擬劇,模擬因垃圾糾紛引發的殺人未遂案件,以貼近實際生活的案情,讓教師們實際模擬國民法官的評議程序,盼教師能透過模擬的故事情節,瞭解相關程序,並將相關知識及資訊帶入校園。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研習營已邁入第五年,由於前四年教師參與踴躍且頗受好評,今年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教育局及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擴大辦理,並加入更多的法治宣導課程,期望教師們透過研習,成為法治教育種子,將法治新訊帶入校園,並融入課程,讓學生習得正確法治觀念,法制局和教育局將持續與相關機關及學校合作,辦理法治教育宣導,達成培育具備基本法律素養公民的教育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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