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搭嘸公車急追趕 警速到場化解排除
鄭建勳\臺中報導
有關追訪111年7月3日「妙齡女搭嘸公車急追趕 警速到場化解排除」案,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副所長陳孟伯說明如下:
一、本分局於111年7月3日15時15分獲報於西區向上路與東興路口,有名女子與公車司機疑有乘車糾紛,警方獲報立即趕赴現場。
二、經查公車司機稱乘客上車後,車門關閉公車離站,往前行駛至向上路與東興路口時,陳民(女、28歲)突至公車前欲上車,司機告知陳女公車已離站無法上車,陳民即站在公車前致無法行駛,警方現場安撫陳民並溝通協調,隨後陳民自行至路旁休息,雙方均不提出告訴亦無需警方協助,雙方自行離去。
三、本分局呼籲民眾及用路人,切勿於道路上有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之行為,以維護自己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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