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違規未登記工廠已勒令停工63家 經發局籲合法登記
鄭建勳\臺中報導
中市違規未登記工廠已勒令停工63家 經發局籲合法登記
台中市政府依據經濟部交付優先查處名單稽查疑似未登記工廠,統計至今已勒令63家限期停工。市府經發局強調,工輔法明確規定105年5月20日後新增未登記工廠、未配合輔導政策的既有未登記工廠,經查獲屬實,市府有關機關將依法查處,若未配合停工,將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經發局表示,特定工廠登記制度實施後,積極透過各種方式宣傳,申請期限至今年3月21日屆滿,受理申請特定工廠登記案件共計1萬170件,這些案件由於配合中央法規政策已進入輔導程序,依法不適用違反土地及建築物管理等法律處罰規定。
目前市府查處對象分為三類,第一類為「105年5月20後新增未登記工廠」,列管家數32家,已勒令停工2家、已停工30家,查處率100%。第二類為「高污染未登記工廠」,列管家數13家,勒令停工12家、已停工1家,查處率100%。第三類為「未配合輔導政策之既有未登記工廠」,列管165家疑似未登記工廠,至今已清查142家,清查結果有50家已申請納管或取得一般或特定工廠登記、非屬工廠約42家、50家未登記工廠(1家已停工或歇業、49家勒令停工),餘23家陸續排入勘查確認,查處率高達89%。總計查處家數210家,已勒令63家限期停工,若未配合停工,將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
經發局說明,為遏止未登記工廠氾濫並導正經濟秩序,市府由工業、環保、消防、土地、建築等主管機關組成「台中市政府未登記工廠聯合加強矯正小組」,每周至少3次聯合稽查,針對民眾陳情及其他機關通報工廠違規案件,加以查處,若查處屬未登記工廠者,將優先積極輔導遷廠至合法工業用地設廠,例如成功輔導新增未登記工廠購置彰化縣甲種工業用地。此外,也有廠商積極尋覓可供設廠用地,如台中市或週邊縣市丁種建築用地或工業園區(如彰濱工業區)。
經發局重申,新修正工輔法以105年5月19日以前既有未登記工廠為輔導標的,已於今年3月21日截止,目前已無法再受理納管申請。對於未登記工廠,市府另提供相關遷廠購地貸款資訊,如「臺中市青創夢想家專案辦公室」提供台中市政府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相關遷廠申貸資訊,業者如有遷廠資金需求可電洽諮詢專線04-25675713,將由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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