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核發補助費 中市府持續執行中央市場收回計畫
記者魏永忠◎臺中報導
北區五權路中央市場攤鋪位收回作業自110年11月開始受理申請,收回期限延至113年6月30止,截至今(9)日,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已完成14位使用人繳回攤鋪位,並依規核發補助費573萬7,010元,同時有10多位使用人正在辦理申請程序,若經審查符合資格,會加速核發補助費,鼓勵使用人儘早搬遷。
經發局表示,中央市場所在基地經都市計畫已變更為商業區及公園用地,未來將進行拆除再開發,經發局依據「台中市改建公有零售市場補助費安置費發給辦理」規定,籌編250席補助費,預算為1億646萬4,000元,並分別於110年11月16日及111年1月13日召開攤鋪位收回說明會,讓使用人能充分了解申領作業及現場點交程序。
經發局指出,為讓使用人有足夠時間因應搬遷的緩衝期,攤鋪位收回期限已公告展延至使用行政契約屆滿日113年6月30日止,延長期間補助費受理程序不變,如有營業需求,可申請安置至其他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繼續使用,放棄安置者,得依規申請自行搬遷補助費40萬元及依15倍每月使用費計算的設備補助費。
經發局說明,使用人若有繳回程序相關疑問,得逕洽現場管理室詢問,未來收回中央市場攤鋪位後,將由財政局規劃開發,並提供在地所需的公園及停車場等設施,帶動北區商業開發,同時取得公共利益平衡。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