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搶救-山域事故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來稿照登》
一、案由:災害搶救-山域事故
二、地點:和平區馬崙新山線步道3.6K附近
三、01月01日09時54分本局接獲報案,1名登山客(廖OO、男、約64歲),於馬崙山4.6公里處OHCA,請求消防人員前往救援,本局立即派遣谷關分隊、和平分隊及共計8人出勤,由和平分隊黃來昇小隊長帶隊前往救援。
四、於12時06分於馬崙山3.5公里處接觸迷途民眾,給予急救處置後,仍無生命徵象,立即往登山口移動。
五、於15時12分抵達登山口,患者由谷關91後送東勢農民醫院,本局人員收拾裝備返隊。
為確保登山安全消防局特別呼籲:
1、民眾登山時應結伴熟識路線的人同行,並且應攜帶足夠的照明設備、水、糧食、雨具、手機或無線電及哨子。
2、由於目前時序入冬,天色也晚得快,建議登山民眾應詳細規劃登山路線與計畫, 攜帶登山地圖或使用手機導航,同時要評估自己腳程安排登山與下山時間。
3、若不幸在山上迷路,務必利用手機或無線電等通訊器材與消防局聯繫,回報受困位置與經緯度,也要注意保暖與安全留在原地等待救援,若攜帶有無線電可使用145.00頻率緊急呼叫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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