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防疫加嚴 集會活動禁飲食 餐廳內用適用餐飲業防疫規範
鄭建勳◎臺中報導
目前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二級疫情警戒期間,有鑑於北部發生Delta變異病毒株群聚感染,社區感染風險不可輕忽,台中市政府已公告即日起至9月21日的中秋節期間戶外公共區域禁止烤肉,集會活動亦禁止飲食,以避免病毒在社區中傳播。
衛生局說明,自9月9日起至9月21日止,民眾於台中市參加集會活動時除遵守室內80人、戶外300人的人數限制外,應全程佩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違反規定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若集會活動或親友間聚餐烤肉選擇於餐廳辦理,不論於室內或戶外餐廳用餐或烤肉,皆須依照台中市及衛生福利部「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及「餐飲業防疫指引」規範,包含用餐前後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或使用隔板、不可共鍋共食、落實實聯制、量測體溫、以及室內容留上限等規範,不受集會活動禁止飲食或戶外公共區域禁止烤肉的規定。
市府表示,防疫寧嚴勿鬆,為維護市民健康,市府將視疫情發展滾動調整防疫措施,呼籲市民共體時艱,攜手度過疫情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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