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張滄沂、何文海關心台中魚市場停車收費措施,台中市政府說明如下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農業局表示,停車場收費屬台中魚市場公司營運管理範疇,魚市場訂定的收費對象為市場人承銷人(魚販),對於批發市場內一般民眾停車並未收費,市場門口也設有警衛引導。另外,魚市場與台中市魚類商業同業公會理、監事討論後,已訂定鼓勵檢舉棄置物獎勵辦法,避免承銷人將魚肚、魚臟,或非市場提供使用的保麗龍、廢棄物等隨意棄置於市場內,影響拍賣環境。
有關農產品批發市場承銷人紓困補貼,農業局指出,依農委會規定,補貼對象須取得農產品批發市場承銷人許可證,並於今年5月至7月期間任一個月較108年同月交易總金額減少達50%以上,且108年同月交易總金額需達20萬元以上者;或於今年5至7月期間任一個月較今年3至4月月平均交易總金額減少達50%以上,且今年3至4月月平均交易總金額需達20萬元以上者,才能申請並核發4萬元補貼金,申請截止日至今年9月15日止。
農業局進一步指出,魚市場公司執行議切價,均依議切價魚貨作業流程議規定辦理,如有調整為常規作業,近期亦無規劃增加議切價金額,若有產品不適用或市場管理問題,將進一步了解調查檢討,建立公平合理的議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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