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抽查夏季飲品 2件不合格依法裁罰
鄭建勳\臺中報導
天氣炎熱,冰涼手搖飲需求量增加,為讓民眾安心享受清涼飲品,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今年3月中至6月中,展開夏日稽查專案加強飲品衛生查核,抽驗飲冰品的衛生指標菌,及粉圓、芋圓、地瓜圓等配料的防腐劑、碳酸飲料甜味劑、青草茶原料農藥殘留等共107件;其中1件四季春青茶複驗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1件大冰塊複驗生菌數結果不符規定,已分別裁處3萬元罰鍰。
食安處表示,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為監測飲品衛生指標之一,為避免飲冰品遭受污染,飲品調製業者從原物料保存、水質管路、製售環境、成品儲存、員工個人衛生及食物盛裝容器清潔到現場調製的衛生均應重視。
食安處指出,此次稽查專案查到最常發生的問題為冰杓未專區存放及員工未辦理健康檢查,呼籲飲冰品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製冰機應設專用容器放置冰杓,勿置於冰櫃中而造成污染,員工應完成年度健康檢查,落實餐飲自主管理,確保產品品質安全。另因應全國疫情警戒降為二級,除配合政府解封相關公告,也應持續加強量測體溫、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控管容留人數等,維護食品安全衛生及民眾健康。
食安處長傅瓊慧也提醒,連鎖手搖飲業者應依衛生福利部公告「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標示現場調製飲料「茶葉原料原產地」、「咖啡原料原產地」外,也應留意「果蔬汁飲料品名」、「總糖量及總熱量」、「咖啡因含量」的正確標示,提供消費者明確且完整產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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