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塑膠回收廠占用道路經勸導無效 中市府依法斷水斷電
記者董惟宣/臺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近日收到大甲區民眾及里長反映,在文曲路15-2號兩側路肩遭一資源回收工廠堆放回收物占用道路,涉違反廢棄物清理、阻礙交通等相關違規情節,經發局日前已勒令停工,複查發現業者未改善,現場更擴大推放雜物面積,今(23)日會同警察局、環保局、台電、台水公司前往,依經濟部《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作業程序》,現場執行斷水斷電,後續廢棄物占用道路影響交通安全部分,將由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續行清理。
經發局說明,該工廠從事塑膠廢料回收再製,於今年2月中左右搬入該址,屬新設的未登記工廠,工廠於道路兩側及周邊空地堆放所回收廢棄物,影響周邊民眾生活出入行車安全,尤其旁邊約100公尺距離即是文武國小,是孩童上下學必經之路,造成學童上下學時與車爭道險象環生。經發局日前已依違法工廠管理輔導法勒令停工,複查時發現業者仍未改善,今日依法前往現場執行斷水斷電。
經發局表示,修正後的《工輔法》,以「特定工廠登記制度」輔導既有工廠,經發局為協助臨時登記工廠及未登記工廠企業主,全力加速相關申請案件審查,截至今年4月16日止,收件量已達4,154件、核准量2,939件,數量雙居全國第一,呼籲105年5月19日以前設立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且符合納管條件者,儘速向經發局申請納管,若截至111年3月19日未提出納管申請者,將依法停止供電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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