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要再搬遷一次!之後還有嗎?
鄭杰\臺中報導
還要再搬遷一次!之後還有嗎?
臺中市議會6樓原「簡任秘書辦公室」已經由位於11樓的秘書室進用、當做第一辦公室,俟因6、11樓分隔,上上、下下跑公文交代事項極為不方便,目前議會層峰有意將6、11樓秘書室同仁集中在6樓「議長辦公室」正對面、足以容納秘書室員工的「接待室」上班,「簡任秘書辦公室」則改成會議室。
不過,11樓的秘書室空出來後,用途為何?目前還未規劃妥適。議會人士說,辦公室使用應該全盤規劃,1次革命到位,不要「東挪西用」,搬遷對同仁而言相當辛苦,電話線、傳真機線路、網路線…等都要移動,麻煩又不切實際。
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事倍功半。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