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說明】 有關中火3號燃煤機組違法點火預熱,環保局處分金額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環保局表示,中火2號燃煤機組於去年6月24日違法點火預熱,市府處分200萬元並命停止操作,針對此次中火3號燃煤機組違法點火預熱,將依違反《空污法》第24條,同法第62條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考量啟動日為假日,加重0.5權重,依法重罰300萬元罰鍰,若台電進一步燃煤發電,將再依法重罰、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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