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二次受虐數字偏高 市議員林祈烽要求市長提對策
鄭建勳◎臺中報導
根據社會局統計,台中市今年1至9月共發生通報2,374件兒少保護案件,其中被列為再通報案件,也高達74件,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和鄭功進3人在市政總質詢時,質問「媽媽市長」盧秀燕有沒有聽到受虐兒的求救呼喊聲?3位議員要求市長要正視嚴重的兒虐問題,提出有效的預防對策,保護我們的小孩不會受到父母或監護人的再次傷害。
林祈烽說,108年全國發生1萬1,113件兒童受虐案件,台中市從去年至今年9月,就接獲5,210件的兒虐案件,顯示問題相當嚴重。社會局調查,不管是0~6歲的幼童、7~12歲的孩童、還是13~18歲的青少年,經常對這些孩童施虐的,往往都是孩童最親近的人,也就是父母、養父母、繼父母和父母同居人,這3個不同年齡層的受害案件數,都高達6、700件,實在是非常驚人,不知這些所謂的父母或監護人,到底是有多麼痛恨小孩?為什麼會這麼狠心的虐待孩童和少年?
林祈烽指出,最讓他訝異的是,這些兒少保護案件中,再通報第2次以上的案件,107年有330件、108年有193件、今年1到9月也有74件,每年平均1~200件的再通報數字,是不是就代表有1~200位受虐的兒少是經常處於被父母或親人所虐待的環境中?長期下來不但會讓小孩身心靈受創,更可能影響其人格的發展,甚至長大成年後,會不會從被害人變成所謂的加害人?
林祈烽表示,台中市今年的兒少保護通報案件,3個年齡層的被害者案件數幾乎都差不多,但0~6歲的兒虐案件,似乎多了一些,照理講,0~6歲的兒童自我保護能力相較其他年齡更為不足,且因他們未達受國民教育年齡,多於家庭或居家式托育系統中受照顧,如果有遭到父母或托育人員虐待或疏忽,在表達能力及對外較無接觸的情形下,相較來說,應該是更難以發現,可是台中市的案例卻有偏高的情況。
社會局長彭懷真答覆說,他曾擔任監獄1年多的輔導老師,在與當事人對談前,都會先看當事人的資料,發現很多人會進監所,當初可能都是家暴的受害者,因成長過程人格扭曲,以致於後來成為犯人。至於通報案件數偏高一事,因台中是人口第2大都市,所以通報總數第2多還算合理的,最重要的是,褓母等相關單位有接獲訊息,一定要通報,看是父母或什麼地方出問題,再來做強制或安置的工作。
市長盧秀燕表示,這不是數字問題,而是任何一件兒虐案都不應該發生,這兩年在社會局和社工同仁努力下,再通報案件已有稍微下降,但會發生再通報案件,表示其家庭、父母或其親友已經有問題了,不過,每個個案都非常難處理,要接管或怎麼處置都不是市府單方面可以說了算,還有法院的判決和學者專家的意見,市府會更加努力保護每個受虐兒的安全,不讓他們受到再次的傷害。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