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PART4
《讀者投書》《來稿照登文責自負,內容不代表本報立場》
基層工會的主管機關當然就是勞工局,中央則是勞動部!跟工會息息相關的勞工局科室就是勞資關係科、福利促進科還有勞動基準科。勞動基準科相較於職業工會跟產業工會會,對於後者關聯性比較大。不過凡跟勞動基準科發生關係的,基本上都不是好關係!因為就是有就是勞資爭議了。咱們職業工會這些自營作業者或無固定雇主的職業工人,沒有老闆沒有員工,哪來那麼多糾紛啊!趕快出去工作賺錢比較實在。
在台中市工會圈裡頭,有一個很怪的現象:就是大家信任與支持的勞工局官員,分成兩個派別:挺男(局長)派跟挺女(科長)派」。反正現在政府鼓勵多元成家,愛男愛女隨便你!至於科長是哪一位,末段揭曉。本人生性廣結善緣,藍綠朋友也都有所結識,不會因為顏色不同而有分別。但對於這兩個派別,倒是讓愚者我想破了頭,直到現在也是想不出來。為何會分成這兩派?其中到底有什麼蹊蹺呢!!難道真的就是因為性別關係?真是搞得我好亂啊。算了!關我啥事~我兩個都支持!男生也好女生也好,因為我~~支持「別人」的子女多元成家!
先從勞工局的大家長吳局長聊起吧!對於局長,本人對他的評價是“很好”!原因是說話有條理有內容,政策推動也算認真,也有許多創新的想法。尤其上任以來推動青年事務,讓很多年輕人很有感,評價五顆星!目前為止也算留下了很不錯的政績。唯一一點落後於前朝黃局長的理由就是:她是酒國女英雄,你可是滴酒不沾啊!要知道,在工會系統酒量也是評量地位的標準之一,像敝人有那麼一丁點微不足道的地位,就是喝出來的!若是在古時候,身上會揹著個酒壺出門的,肯定都是絕代高手。當然囉,喝酒這件事不能勉強,所以你也別在意!聽聽就好。所謂喝酒不做事、做事不喝酒。
記得今年曾看過一則跟局長有關的新聞,就是有酸民指出,勞工局怎麼都只會辦理KTV歌唱比賽,了無新意等。對於這點,其實我有不一樣的看法!身為團體主事者在想要辦活動的時候,哪個人不是先依自己的喜好來決定活動方向呢?我也不例外啊!喜歡吃肉就辦烤肉,喜歡爬山就辦登山,喜歡打………球的就約去海南島打個痛快,不都是這樣。眾所皆知局長喜歡唱歌、呻吟兩句,說真的歌喉也不錯!因此辦個歌唱比賽,是又怎樣呢?礙到誰嗎?話說回來,稱吳局長是被學術研究耽誤的歌手也是說得過的,不過千萬別驕傲,工會裡頭歌喉好的成千上萬唷,我也不差誒。不過我搞不懂的是~之前提出這樣指控的人,到底有什麼動機。說真的,我還一度懷疑過是你們勞工局裡自己同仁投書的!
總結,對於吳局長的建議是:您若是開始喝點酒應酬一下,就是99分了!
接著來聊勞資關係科的施科長,她在林市府時就被升任科長的職務。至於為何換藍色後的新市府上任,也未能動搖她的職務呢!想必是政通人和、藍綠通吃的緣故。這點咱市府所有公務同仁們都得好好學習、認真仿效才是。我認識的施科長,是一位認真的公務員。對於勞工局所有政策的宣傳和推動不遺餘力。前市府團隊在辦理花博活動的期間,無論在哪個場合遇到她,肯定都能聽她提起花博的所有活動。本人對她的評價是“不錯”。但今日台中市工會界對施科長評價也是兩極化!以勞工局跟工會的關係來說,其實多數工會幹部最常接觸的官員就是科長,而非局長,因此工會跟施科長的友好關係也肯定的會比跟局長來得好。這點科長獲勝!所謂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別再比了!
上篇我曾經提到的“法、理、情“三要點,在處理公務的先後順序要怎麼放,身為公務員要懂得拿捏。敝人站在即將退休的立場想提醒施科妳幾句:做出什麼決定,只要是對的。就堅持到底!不用管別人怎樣看,做事但求問心無塊。記得官場上,多一位朋友,少一位敵人。這時想起前幾年看過的一部日本連續劇“半澤直樹”,裡面有一段話剛好可以做呼應。不過不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加倍奉還!」這一句喔。而是「下屬的功勞被上司占為己有,上司的過錯卻是下屬的責任」。當然我不是指有誰這樣子做,而是在叮囑妳同時身為部屬跟長官,對於上司要擁護,對於下屬要保護。職場上有個忌諱就是對上司輕視對下屬漠視。切記喔~~
至於其他科室不用聊!因為很少接觸,而我也都不熟!
後話:
真不愧是常常碰面喝酒的摯友們,還算瞭解我!
竟然有人懷疑是不是我投書的?開玩笑,我不會承認的!
我們這個秘辛交流站,可不是浪得虛名。
所有跟工會有關的資訊、八卦,哪能逃得了我們的法眼呢。
不過,請繼續保持低調。我退休之前,只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單純在卸任前,說一下退休感言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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