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是您故意讓鄭社長撿到槍,準備繳械投降了?(4)
讀者來函《來稿照登文責自負,內容不代表本報立場》
父親節快到了!預祝各位爸爸們 父親節快樂!今年我收的禮物真的是讓我萬分無奈,之前第一次投書被社長刊登,高興到晚上睡覺醒來好幾次,現在總算真相大白了,原來是本人膀胱多了個不該有的小玩意兒。前幾天透過手術把它給剔除了,成功!佛祖保佑!
這篇投稿原本計畫好,要開始進入連續劇的主題。不過這幾天因為術後休養的緣故時間很夠用,在看了許多本報的內容後,像我這種喜歡路見不平的傻子,又忍不住來嘀咕幾句。
咱們的江議員,看到他指出台中市失業人口數在54萬這則新聞時,我真的替咱們台中市民們感到難過。身為議員,應具有的素質跑哪去了?台中市有多少就業人口?光台中市有54萬失業人口,江議員您知道這數字有多麼誇張嗎?還是您故意讓鄭社長撿到槍,準備繳械投降了?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錯了就認吧!當然也可以秉持著「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這種至高無上的理念,反正社會上這樣的人不少,大家也司空見慣了!
為何現今社會有諸多的亂象!根本就是「睜眼瞎子」太多了。意識形態的對立造成種種的不實抨擊、指控,加上諸多人云亦云的盲從者。演變成現今社會:真假不分。彷彿有種~事實不能說,說的都非事實的現象。唐太宗云:「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以前富有正義感的人,稱為正義之士,現在稱正義“魔“人。『《大智度論》∶『奪慧命,壞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為魔』,當正義之士被稱之為魔,這代表著什麼呢?
社會究竟出了什麼狀況?富正義感是錯的!奉公守法是傻的!當初“檢舉達人“這個詞橫空出世時,社會上也是一片撻伐、同仇敵愾。只要是曾經被檢舉過的人,多少都在心理罵過幾次,當然我也不例外。不過回想起來,要不是我們犯了錯在先,會被檢舉嗎?現在社會價值觀念改變,一般都只會不斷抱怨檢舉達人,卻忘了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於自己!只會指責別人,不會檢討自己。
就如同前次提到的主角來說,其實近幾個月來。不乏聽到工會的好朋友們一直在談論他的近況。據聞陳姓幫主自從被司法機關調查以來,一直在追查是誰去官府告密的。一下說是某聯盟的「劉前軍師」,一下子懷疑某幫的「趙姓幫主」,也曾聽過說是「蔡老」這個版本,也曾說是該聯盟的辦事員。唉~我真的不禁想問陳姓幫主一句:您到底是得罪過多少人啊?好幾年前我也曾經上過法院請過律師,我知道這真的是很麻煩的一件事情。我也能體會男主角現在的心情有多煩躁。如果你是被誣告的話!那就等法院還你清白之後,反告對方就好了。多做口舌之爭沒有什麼太大意義。就如同之前你剛當上聯盟主席一職,在很多公開場合都一直指責某人的不是,但後來都陸續被證實很多都是加油添醋、斷章取義的敘述。你應該慶幸那位某人沒有告你毀謗才是。所謂話多不如話少、話少不如話好。真心覺得多說無益,公道自在人心。
當我們身為一個領導人或是民意代表的時候,應該要常常省思如何提升自己才是,記得莫忘初衷。而不是一副“天大地大老子最大”的心態,來扮演這個的角色。
留言
張貼留言
1、留言勿涉及人身攻擊、汙衊、侮辱、影射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2、讀者留言內容不代表《新華報導》立場
3、《新華報導》也會刪除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者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