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地政局針對臺中市議員徐瑄灃質詢神岡區大夫第自辦市地重劃相關疑點說明
記者董維宣\臺中報導
臺中市議會第3屆第3次定期會於109年6月1日進行交通地政業務質詢,徐議員瑄灃質疑地政局未依規審查成立神岡區大夫第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之相關資料、未善盡監督管理機關的地位與責任、核定工程預算書圖後造成自救會成員逐一被迫進行調處及該重劃區重劃會曾經指使黑道介入,暴力脅迫地主取得同意書應立即解散重劃會等事。
地政局吳存金局長指出,神岡區大夫第自辦市地重劃區籌備會於100年1月25日核定成立,重劃區範圍於100年6月1日核定,重劃會於102年2月8日核准成立,均依行為時有效之法令規定審核,屬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依大法官釋字第739號解釋於106年7月27日修正前已核定之各項進度重劃作業項目,修正後始申請成立之自辦市地重劃區,自當依修正後之規定審核。
目前神岡區大夫第自辦市地重劃區所進行之地上物拆遷調處案件,地政局表示,該重劃區工程設計書圖及預算書於103年7月18日核定,重劃工程於105年4月25日開工,因各該地上物均座落於計畫道路上,屬妨礙重劃工程施工應行拆遷之地上物,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31條規定於106年7月27日修正後需進行合議制調處,地政局亦遵從現行規定辦理相關調處程序,希望提供地主與重劃會間良好溝通平台,並扮演居中協調角色,期能促成雙方共識。
另外,依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96號刑事判決書內容,王姓民眾等人於102年間恐嚇地主曾○○、張○○等2人迫使其簽立重劃同意書,遭判強制未遂罪,惟判決書內容並無就重劃會是否確實唆使王君等人恐嚇地主之論述,且重劃計畫書於101年10月26日業已核定,亦即該重劃區已有過半數土地所有權人及其持有面積過半數之同意,當時已無再取得地主同意書之必要。
吳存金局長強調,打擊不法、善盡監督是地政局對於自辦市地重劃區的態度,也期望能促成重劃會與地主雙方獲致共識,以儘早完成重劃開發,創造地方繁榮發展。
少數人惡意阻礙重劃進行, 造成多數地主權益受損, 也影響地區發展和造成公安問題,希望議員理性問政,
回覆刪除少數人惡意阻礙重劃進行? 如果是你,你願意被自辦重劃事件搞到家破人亡嗎? 少數地主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許多喪盡天良的事情。 他們才是影響地方和迫害百姓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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