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中火蠻幹!市議員林汝洲建議訂新自治條例
記者黃登洲◎臺中報導
台中火力發電廠(下稱中火)於6月2日於廠區前廣場開設「2、3號機組重啟前說明會」並邀集地方里長、民意代表於現場說明,意圖在夏季的用電高峰期,將日前被台中市政府撤銷許可證的2、3號機組重啟。市議員林汝洲4日在市議會便大聲疾呼,要求市府在釋憲階段,盡快訂定新的自治條例,不能讓中火無法可管!
林汝洲議員表示,臺中市議會於105年公告實施的《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在中央107年修正《空氣汙染防制法》部分條文後,於109年3月遭宣告無效,目前也正在進行釋憲,但釋憲階段的法律適用問題,成為了中火規避裁罰的最大漏洞!
林汝洲說,釋憲程序費日曠時,少則兩三年,多則十年!這段法律真空期,市府應該在不牴觸現行法規的狀況下,盡快提出市府版的新生煤管制自治條例,不可以讓中火無法可管!
環境保護局吳志超局長則回應,市府的專案小組會持續稽查,若有違法情事將依相關法律開罰,關於林汝洲議員建議事項,目前也正在進行相關草案研擬,會在近期提出市府版的新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屆時再麻煩議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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